到目前為止,九月憲政風暴對台灣的唯一正面意義是:每個人都上了一堂憲法課。這堂課不僅是現在進行式,而且課堂上的爭論也很激烈。
其中有些爭論很快就取得「共識」。例如,立法權對行政權並無從屬性,即使立法院長涉嫌關說司法,屬於行政權的總統與行政院長,也不應對他的去留多所置喙,否則即違背了憲法基本原則之一的權力分立原則。
也有些爭論,其實無庸逞口舌之辯,即可證明其中一方為錯。例如,總統聽取檢察總長報告關說案,是否根據憲法第四十四條而來?
憲法四十四條規定:「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,除本憲法有規定者,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。」
總統這項權力,通常被稱為「權限爭議處理權」、「調和權」或「調解權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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