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出自大塊文化出版《為什麼常識不可靠?》,更多內容>>
既然常識不適於解決政治衝突、醫療經濟學、行銷活動等棘手又千頭萬緒的社會現象,但是民眾為何看不清常識的缺點與不足?在實體世界(physical world),我們過於依賴先入為主的直覺,解決日常問題。就連接個高飛球,都得套用直觀式物理學(intuitive physics)。但是假以時日,我們漸漸認知到「常識性物理學」(commonsense physics)很容易有閃失。
舉例而言,常識告訴我們,地心引力之故,重物會往下墜。不過以下這個例子挑戰我們的常識。一男子站在完全筆直的平地上,左手握著一顆子彈,右手拿著一把槍,裡面裝了一顆一模一樣的子彈。他將兩手舉高至一樣的高度,右手開槍,左手同時放掉子彈,哪顆子彈會先撞擊地面?中學的基礎物理課告訴我們,兩顆子彈會同時著地。儘管理智上明白這點,但是直覺上忍不住認為手槍的子彈因為速度之故,理應在空中停留更久。
物理世界不乏這類不符常識推理的例子。在南北半球,為何馬桶的水流方向相反?為何午夜之後可以看到更多流星?玻璃杯裡的冰塊融化時,杯內的水會升還是降?
就算知道這些問題背後牽涉的物理學,大家還是經常被常識誤導,給了似是而非的答案。這些只是生活瑣事,無法和量子力學、相對論等深奧領域相提並論,但足以難倒物理系學生,讓物理系學生既無力也無奈。不過也多虧常識性物理前後矛盾、一再凸搥,強迫我們人類擁抱科學,因而給了人類文明開花結果的機會。
在科學界,若要了解世界真相,我們必須透過周全的觀察與實驗,驗證各種理論,若理論為真,就算與我們直覺不符,也必須相信理論提供的數據。驗證過程雖然費力,但也多虧了科學,我們人類才得以在過去數百年越來越了解自然界。
不同於自然界,在人的世界裡,我們的直覺表現遠勝一籌,所以不覺得需要訴諸科學方法。舉例而言,多數社團的成員無論種族、教育水平,甚至性別,何以同質性這麼高?為什麼有些東西會出名造成流行旋風,有些則否?媒體對社會有多大的影響力?選擇一旦多了,是好還是壞?加稅是否會刺激經濟?這些問題沒完沒了地困擾社會學家,但是不少民眾認為,這些問題哪需社會學家,他們自己就足以想出令人滿意的解釋。我們都有朋友,多數人也都有工作,會購物、會投票、會看電視,所以我們一直和市場、政治、文化保持接觸,自認對這些領域的作業方式如數家珍、瞭若指掌—至少我們自認如此。不同於物理、生物等領域,一旦牽涉到人或社會行為,訴諸耗時又花大錢的「科學」研究,釐清我們已知的問題與現象,似乎多此一舉。
常識如何誤導我們
毫無疑問,參與社會的經驗愈豐富,愈能精進理解社會的能力。由於大家非常熟悉自己的思緒,加上持續地觀察(親自在場或是遠距離觀察)他人言語、行為、說法,否則將難以理解盤根錯節、深不可測的人類行為。靠著直覺、經驗、智慧,我們對所處社會有了常識性的解釋,但這種常識性解釋看似合理,實則存在推理上的一些漏洞,漏洞層出不窮,普及率之高,和常識性物理出現的漏洞與謬誤可謂不相上下。本書第一部分著重於探索這些謬誤,並將這些謬誤分成三大類。
第一類謬誤在於,思索他人行為背後的原因,我們不約而同習慣把焦點放在誘因、動機、信仰等我們清楚意識到的因素。儘管看似合理,但是心理學與認知科學數十年來的研究顯示,這種對人類行為的看法與解釋不過是皮毛,彷若冰山的一角。
例如,我們沒想過店裡播放的背景音樂可能影響我們對葡萄酒的選購;聲明稿的字體會影響聲明的可信度。預期他人的行為與反應時,我們並未將這些細節納入考慮,但這些因素和其他諸多微不足道或看似不相干的因素,其實一樣重要,不該漠視。久了我們就會知道,分析某個情況的前因後果時,不可能面面俱到,顧及所有可能的因素。揣測他人行為時,只要不是發生於我們所在的此時此地,就算戰戰兢兢設身處地站在對方的立場著想,還是可能犯下嚴重錯誤。
第一類的常識謬誤在於,我們詮釋他人的個別行為時,仰賴的心智模式(mental model)有系統性缺陷。第二類的常識謬誤在於,詮釋他人的集體行為時,仰賴的心智模式更是問題重重。只要人們聚集形成團體,或是置身於社交活動、職場、公益組織、市場、政黨等場合,人與人彼此會互動、分享資訊、散布耳語、轉達建議、相互較勁、獎懲彼此、交流經驗,或是影響彼此對優劣、貴賤、對錯等看法。社會學家長期主張,這些影響會以超乎預期的方式聚沙成塔,形成「突現」的集體行為(emergent collective behavior),之所以突現,是因為一一拆解分析構成集體行為的元素後,仍無法通盤理解顯現在外的集體行為。面對如此棘手複雜的現象,常識性解釋自然而然退而求其次,妄以單一個別行為代替全體。
有時我們會援用虛擬的「代表性代理人」(representative individuals),代表「群眾」、「市場」、「勞工」、「選民」等,用這些虛擬代理人的所作所為代表大眾的行為與互動。有時我們會點名一群「特殊人物」(special people),諸如領導人、遠見之士、「有力人士」(influencers)等,以他們代替所有的人。不管使用哪一個方式,結果不外乎以管窺天、以偏概全,掩蓋或粉飾實際發生的一切。
第三類常識推理的謬誤在於,我們自認從經驗累積了不少教訓與心得,其實不然。這種自以為是的錯覺讓我們扭曲了對未來的認知與判斷。每次只要發生耐人尋味、戲劇化,或恐怖事件,諸如Hush Puppies休閒鞋再度翻紅、沒沒無名的作家躍上國際舞台、房市泡沫崩盤、恐怖份子駕機衝撞世界貿易大樓等,我們本能地想要為這些事件找到解釋與原委。
由於釋疑的時間都在事件發生之後,所以提出的解釋與理由過於重視到底發生了什麼,而非當時可能發生但未發生的現象。此外,我們也僅解釋自覺有趣的現象或事件,而這些事件僅佔實際發生事件的一小部分。結果我們自覺找出前因後果的解釋(causal explanations),其實不過是故事(stories)—事件經過的描述,這些描述即使有助於釐清事件背後牽涉的機制(mechanisms),助益也非常有限。
由於這些故事穿上了因果解釋的外衣,在我們看來彷若具有預告與防患未然的力量。久而久之,我們自欺欺人,誤以為我們有能力預測未來,其實只是理論式紙上談兵。
常識推理之所以失靈,並非某個凌駕一切之上的缺失所致,而是大大小小的侷限與不足環環相扣的結果,每個不足會彼此強化,甚至掩飾另外一個不足。結果導致常識成了合理化世界(make sense of the world)的利器,卻不見得有助於我們了解真相。由此類推,古代祖先看到閃電從天而降,伴隨轟轟作響的打雷聲,受到驚嚇之餘,也嘗試用各種精心鋪陳的神話來安撫恐懼。今天我們所見的百分之百自然現象,遠古人則認為是天神和凡人一樣,彼此鉤心鬥角所致。
人類祖先透過他們能夠了解與掌握的故事,解釋並合理化一些令人害怕的異象,久而久之自以為紼世界,亦即創造了假象式理解(illusion of understanding),好處是可讓自己每天正常作息。當時這麼做情有可原,但是我們不能據此稱祖先「了解」自然界的現象,至少祖先的解釋不符科學理論。不過這些古老神話今天讀起來倒還是津津有味。
其實大家應該認清,常識的功能和神話大同小異,都是針對我們莫名其妙遭遇的狀況提出現成的解釋。有了常識,我們可以從容地度過每一天,無須費神思考自己所思所知到底是真相,還是個人自以為是的想法。雖然常識現成又好用,但我們得為此付出代價:自以為了解真相,其實只是用聽起來合理的故事粉飾事件的真相。
這種假象式理解會降低我們探究真相的動機,讓我們在處理人際與社會問題時,不同於處理醫學、工程、科學等問題。久而久之,普通知識反而成了我們確實了解世界的絆腳石。解決這個問題並非易事,不過我會在本書第二部分提供若干建議,外加幾個實際應用於商業、政策、科學的做法。本書的重點在於,既然人類必須捨棄盲目相信自然現象與天神活動相關,才能讓「真相」呼之欲出;同理,解釋人際與社會現象時,我們得細究何謂普通常識,何以常識會誤導我們,讓我們自以為知道的比實際還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