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前年、去年就曾說過,贊成國內設立一個像美國貿易代表署(USTR)一樣的常設組織,到今天為止我的立場仍然如此。
如果能夠成立一個專責單位,可以做很多事,從平常的資料蒐集、到談判策略的擬定與設計、談判技巧的演練、乃室於各單位的協調。
目前的中美貿易小組是由外交、財政、經濟、交通、行政院秘書長等部長級首長組成,次長都只能算列席,真正幕僚不足,很難發揮上述功能。
雖然國內部份決策人士並不覺得需要設立一個專責組織,就算不能成立特別機構,也應將談判「制度化」,把臨時編組,變成經常性工作的一部分,這是退而求其次的建議。
倉促成軍效果受限
天下新聞室精選最具時效性、最重要的深度內容,每週五發送
精選當週熱文,週五寄送
請查看您的信箱,我們將寄送驗證信給您,確保未來信件會送到您的信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