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總統的憲政難題
李總統決心依言在今年五月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,不僅基於元首的誠信,也著眼兩岸關係的穩定,「以換取憲政改革所需要的時間與空間,」一位總統府高層官員這麼說。
經過決策階層的多方研究,憲政改革的方式已決定將由國民大會召開臨時會,通過為期一年的過渡時期條款,並廢止臨時條款。然後由總統宣告終步動員戡亂時期,接著辦理第二屆(修憲)國代選舉,以充足的民意進行歷史性的修憲任務。
為了回應國是會議的結論、凝聚全民的共識,這項艱巨繁重的憲政工程即將正式啟動。
對於究竟是一次修憲(由資深國代一次完成),還是兩階段條憲(由資深國代搭橋,選舉修憲國代以完成修憲)?執政黨憲改小組召集人林洋港曾與李總統意見不一,在一次黨政高層會商中,林洋港極力為資深國代爭取一次修憲機會。但李總統不為所動,他顯然認為資深國代即使肯配合一次通過必要的修憲條款,民眾也不會領情。
要把四十三年累積的、盤根錯節的憲改問題,濃縮在兩年內完成,李總統似乎信心十足。一位政府高層人士指出,李總統眼前的考驗有四:一、確定修憲原則;二、爭取資深國代的配合;三、贏得民進黨的支持;四、物色一批菁英參與修憲國代選舉。
中華民國進入第八十年,元旦清晨總統府前廣場民眾佇望國旗冉冉升起,憲政改革面臨的是黑暗的時代,還是光明的時代?這不僅要靠領導人的智慧與勇氣,也要靠人民智慧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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