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台灣類似,新加坡的許多重要產業都是國營事業。但不同的是,大部份的新加坡國營事業都有盈餘,也具有競爭力。
新加坡國營事業中有相當的比例是「法人組織」,人事任用與經營權自主,預算只要報國會核備,在經營上相當具有效率,沒有台灣公營事業最常見的困境--民意代表的干預與掣肘。但是,新加坡還是積極的進行民營化的工作。
民營化提高競爭力
新加坡政府早在一九八六年就組成一個六人委員會,就新加坡九十九個與政府有關連的事業進行民營化可行性研究。一年後,提出報告建議:十五家國營事業可以上市、九家應降低政府持股、十七家應出售。另外五十二家不應民營化,主要是涉及國防工業、特定目的及有他國政府參與者。
新加坡民營化的目標中,主要是以減少政府壟斷、開放民間參與;釋出政府股權、發展資本市場;至於國營事業繳庫收入,則參照英、日經驗,由徵收營業所得稅來取代。更要緊的是民營化後,事業要繼續生存壯大。在這個大前提下,每個國營事業又根據不同性質,另有不同目標與做法。
以新加坡電信局為例,除了開放與電信有關的產業讓民間參與外,民營化時,又添加了三項主要的目標:一、給電信局更多經營的彈性與空間,以因應電信全球化的挑戰;二、藏富於民,讓新加坡人可以享有電信局高獲利的經營成就;三、藉由民營化所釋出的政府股份,擴大資本市場的發展。
新加坡電信局過去多年營運情況十分良好,每年都有高額盈餘。基於藏富於民的目的,電信局在釋股時分三類:第一類對象限於新加坡年齡二十一歲以上的國民申購(每股約合台幣三十五元),並且可以由公基金(由雇主與勞工共同提撥的準備金)支付。第二類對象是所有新加坡的國民與電信局員工(每股約合台幣三十六元)。第三類以約台幣三十六元的底價對所有投資人公開標售。
去年十月標售的結果,由於投標情況踴躍,電信局又增加一億股釋出。即使釋出的股份不到一成,但也是民營化的一部份,「對新加坡而言,民營化是方法與手段,不是目的,與我們堅持一定要官股低於五○%的理念並不相同,」一位曾到新加坡考察民營化的財務專家指出。
新加坡的民營化不在甩掉公營事業的包袱,而是藉由民營化的手段加強競爭力。從新加坡看台灣,有許多地方值得我們借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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