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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高中就開始零星打工,因為參加戲劇社,會接些臨時演員的案子。到了大學,也一直打工,發傳單、臨演、去中小學當社團老師,教戲劇課。有時也會去當志工,做資源回收。
我高中是戲劇社,大學念北藝大戲劇系。「表演」是我確定的發展方向,於是就選擇相關的行業,累積打工經驗。所以,我寧願大老遠跑去娃娃谷當臨演,也曾在網咖戴著人偶道具發傳單,這些都是表演。
學以致用 累積實務經驗
還有飲料廠商,叫我在馬路上,等綠燈一亮,就從大草莓道具裡蹦出來,又扭又跳。我還待過很多劇團。能累積表演經驗的打工機會,我都會儘量去。
我看過戴立忍在拍戲時,和同戲的女配角說,「這個世界上,沒有什麼所謂『為藝術犧牲』,等一下,如果我觸碰到你的身體、哪裡讓你覺得不開心,你一定要講。」
打工也是這樣。很多人打工,總想說為藝術犧牲,或很想趕快紅起來。我看過太多模特兒公司,說要拍model card,費用少則三千,多則八千、一萬以上。那都是不正當的。公司如果真想幫你接工作賺錢,只要用一般相機拍一拍,就能把你推出去。
爭取權益 要機車一點
學生常常覺得,事情忍一下就過了,但其實可以把自己變得「更機車」一點。也就是說,該爭取的權利、該得到的報酬,就該認真去爭取。
像我們即使在劇場打工,也會有燈光掉下來的危險,所以打工一定要先問,有沒有保險。
如果自己不好意思問,可以找團體中比較聰明、比較能與上面溝通的人詢問。千萬不能放棄,不要出事後才來後悔。
打工被騙的經驗我也有過。曾經去表演三天的活動,結果一毛錢也沒拿到。學生真的很容易遇到這種事,或是只拿到前一、兩天的工資。
這些事可以跟勞工局申訴,把自己工作確切的時間、人證物證留下來。有沒有簽合約?甚至在事後打電話去問雇主時,要把對話錄音下來,做為證據。
另外,打工時間不宜過多。因為你還是學生,學生時代過完就沒了。不要花太多時間打工,應該把心思放在功課和人際關係上。現在的學生,碰到問題都會上網,無論是在BBS站批踢踢,或是Facebook(臉書),可以問一下這種事情,是不是被欺負了?馬上就會有一堆人回答你。
(納豆,本名林郁智,電視節目主持人,也參與電影、舞台劇演出。對於打工的辛苦,總是正面思考的納豆會說,「你創造做每件事的小小趣味,你就能繼續做下去,延續你對世界的好奇。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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