拉森乃是北歐的愛沙尼亞人,戰後在難民救濟營度過童年,七歲時舉家移民澳大利亞,在這裡求學成長,後來讀應用數學,曾在澳大利亞國防部當過模擬戰爭設計作業員。退役後他返回歐洲尋根,船過橫濱時他就愛上日本不願離去,他在東京開了一家市場研調公司,賺了很多錢,並娶了日本妻子。一九七○年他再移民加拿大,最先從事媒體工作,後來改而從媒體反叛工作,進而再從事社會運動。由於他對媒體有著透澈的理解,因而他對現狀的批判和社會運動都自然而然的有著媒體理論的特性。
研究近代政治社會學的都知道「壯觀」(spectacle)這個學術關鍵字,指的是由於媒體發達,廣告已取代了真實對人的認知產生舉足輕重的影響,搞政治做甚麼事已不重要,拚命的去做秀和花大錢搞些炫耀式的活動,弄些壯觀的場面就已大過做事本身,當代政治的務虛不務實因而出現。它和商品行銷的要搞些壯觀的元素相同。政治表演做秀和商品行銷的那種機制,在拉森的概念裡,乃是它們已成了一種裝能力、扮可愛、扮魅力的「酷機器」(Cool machine)。當代政治愈擅於做秀,愈會花大錢搞壯觀活動,愈容易獲得掌聲;至於社會的真相如何,反而無人理會。當代歐洲最懂得媒體的思想家艾柯(Umberto Eco)也說過透過媒體塑造快樂假象,已成了政治的核心。
上層的政商體制以媒體治國,以媒體發財,這種媒體邏輯的操作方式,當然也影響到其他領域,在拉森的思想裡就揉合了兩種:
第一種是社會運動的媒體化,這種思考方式起源於一九五○年代末期的歐洲,有一小群前衛思想人物,他們已體會到現在已進入集體冷漠,集體犬儒的時代,人們對別的人不幸與受苦已無動於衷,因此要搞社會運動,難度已愈來愈大,因此如何在既有的語境脈絡裡,把一件事情突出,創造出對立面,激發人們肚子裡的那把火遂變得非常重要,在社會的大海裡找利基,搞出一場壯觀的行動已成了社會運動的要點。
第二種乃是社會運動的創意化,研究當代藝術的都知道,以前的藝術都有很強的技藝條件,但到了近代,藝術已愈來愈脫技藝化,因而藝術圈已愈來愈著重「新聞事件」(Event)這種說法。一件作品是不是能成為一個「新聞事件」乃是重點,其他的因素已不再重要,近代藝術裡那種達達主義或者通俗藝術的嬉痞風、雅痞風、叛客風等因為都變成了媒體事件,把一件事情搞成新聞事件的那種創意,因而在拉森的思想裡佔了很大的比重,他即表示過他的結盟者有無政府主義者、達達主義、嬉痞風格與叛風格,他們的社會運動也是一場觀念藝術和表演藝術。
在媒體時代,無論做任何事,如果媒體不報導就等於根本沒做。因此搞社會運動的一定要找到夠嗆的題目,一定要使運動壯觀。問題在於這些只是運動的過程,而非運動的目標,而當代的社會運動都只注重媒體效果,而疏忽了目標。就以「占領華爾街」運動而言,它竟全沒有觸及如何消除貧富不均的體制和政經問題。一個運動可以一時之間受到媒體報導而成為新聞事件,但社會運動畢竟不是一場表演藝術,沒有目標的運動還有甚麼用!
(作者為文化評論者,本文刊登於中國時報,授權天下雜誌群使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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