協助學生就業本來就是大學的職責之一,但是從尋覓及篩選廠商,徵求求職畢業生,進而實施職前講習和實習督導,必要時還要處理勞資爭議,大學已承擔了全套的就業媒合的工作,這可是前所未有的挑戰。
至於人力派遣是指雇主在所僱用勞工的同意下,派遣勞工至用人企業工作,而該勞工受用人單位的指揮、監督與考核。大學在目前的促進就業工作中,其實就類似一般的人力派遣公司,唯一不同的是推介至企業的各校畢業生,其薪水是由教育部委託大學按月轉付給用人企業。
促進大專畢業生至職場實習的就業方案中,已形成了一種新型四角關係的人力派遣型態,那就是教育部出錢,大學派勞工至用人單位,用人單位免費使用派遣勞工一年,而派遣勞工則領大學轉發的薪水。在這樣的四角關係人力派遣作業中,大學變成了一個非營利性質的人力派遣公司。
在當前多元變遷的就業市場中,又適逢景氣寒冬,職司教學、研究和推廣的大學,在培育學生產出優質人力外,國家再賦予就業媒合與人力派遣的新角色,理應無可厚非。
但是,其實不然。首先,就業媒合是一專業、複雜而費時的勞力密集工作,其間又涉及如何篩選企業無償使用勞工,配對專長與職務,大學在毫無經驗又無誘因的情形下,必需運用現有有限的人力與資源,短期內急迫地執行此一政策,不僅干擾了原有的業務,而事實上供需有失衡的現象,促進就業的結果也可能事倍功半。
其次,在四角關係的新型人力派遣作業中,大學實際上也是實習員的共同雇主或隱性雇主,將來實習員在職場工作中所有的事務,都難置身於外。日後勞資不和或爭議,萬一有不當對待或不幸發生職災時,大學也必需介入處理及承擔責任,會增加大學負面形象的可能。
三月十四日出版英國《經濟學人雜誌》,封面標題是「工作危機—怎麼辦」,它指出工作危機不是一個短期可以解決的問題,很多舊工作不會再復返,勞工必須轉向一些新的職業。
政府努力進行各項就業促進工作,大學非常樂意配合促進畢業生的就業,但是解決失業問題不可能立即見效,「方案多」和「執行快」其實不一定能達到預定的目標。此時或許該停下腳步,大家集思廣益,整理一下多元而繁雜的措施,再想想究竟怎麼做才是最好。
(本文作者為中正大學勞工關係系教授兼副校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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